我的付出,原來只是為了成為一個普通人?
第一次聽到這句話的時候,覺得很有趣,因為我也問過類似的問題。
但我當時的問句,是「難道要一直從事這類型的工作嗎?」、「要怎樣才能感覺到工作的意義?」、「要怎樣才能把想做的事情放在這八個小時裡做?」。我認為自己當時的研究工作,是大多數人會覺得有意義的事情,就算哪天只帶脊椎出門上班,都能說是對社會有意義的工作。
只不過,唯有我自己,無法感覺到意義。
平凡而重複的生活
對我來說,無法從工作中感覺到意義,讓我覺得生活平凡無奇,就是一種普通而重複的生活。一天打卡兩次、完成工作任務、每週固定休假、每個月固定領薪水、年底到了領年終、年資到了增加職級。假日出門走走、吃點美食、在禮拜天晚上迎接難以克服的收假症候群。
大部分的人都是這樣的。
我們先達成「生存」之後,才會開始詢問「意義」。
或者有些人沒那麼在乎工作意義,那也很好,至少不會受到折磨。
但是,再多的付出,都不能被自己認同,這件事讓我很困擾。
擺脫上班的刑求
禮拜天晚上的狀態,反映出我們對工作的喜愛程度,或是討厭程度。大家都覺得好、覺得穩定、覺得有前途的工作,假如自己不喜歡、甚至感到討厭,那也是藥石罔效,沒用。
每當有人向我說起禮拜天晚上痛不欲生的經驗,我都連連點頭稱是。我懂。我總是建議他們想想自己喜歡什麼,換個工作看看,儘管大家通常有很多擔憂,例如自己年紀太大或競爭力不夠等等。
台灣的勞動市場存在年齡歧視的問題,確實是這樣沒錯(請善用公民權)。但想想,往後的人生還有多長?就這樣一路掙扎到退休,65歲那一年的自己,會認同今天的自己嗎?如果不會,乾脆趁早認賠殺出,積極尋覓適合的工作。
缺少什麼未來工作需要的技能,就去學,並繼續尋找嚮往的工作。
認真付出的前提是,要有正確的方向。問問自己喜歡什麼工作內容、或是不討厭什麼工作內容,好好看看自己的心。要重視自己的工作意願、重視自己是否喜歡這份工作,因為在職場上,沒有人會在乎我們是否喜歡這份工作。
只有自己可以向不喜歡的工作說不,除此之外,沒有人會來拯救。
有朝一日,當我們終於開始從事自己喜歡的工作,不能保證從此擺脫所有痛苦,但起碼工作帶來的愉悅會讓我們不再覺得,自己是個每天重複不斷過著同樣生活的普通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