熱情沒有極限
或許是因為能夠對生活保持熱情,過去很少感覺到自己的極限。無論是夏季的稻浪、冬季的岩岸、遇見棲息的黑冠麻鷺、躍動的白鶺鴒、擺動長尾的台灣藍鵲、盛開的風鈴木、藍天裡的芒草、光影交錯的綠蔭、接觸新的知識、舊的鑽研、智慧的話、幽默的瑣事、持續地寫作、還有生活中美味的食物、一起用餐的朋友……好好活著這件事的本身,也是持續體驗與發現新的事物,而感覺自己擁有許多東西。
我以為保持熱情就能把每件事情都做好,但如果是這樣的話,為什麼後來會連活著的感覺都如此稀薄?當我們長時間把熱情投入在缺乏回應、缺乏改變可能的地方,要怎麼做才不會感覺自己在消耗生命?
最近重讀法國翻譯小說《找死專賣店》,才理解了老么亞倫的心情。亞倫的家人全都沉浸在憂傷之中,而他是如此地想要讓他們快樂起來。亞倫費盡心思要讓家人變得快樂,然而他自己的靈魂卻早已無聲無息地消耗殆盡。沒有人發現,快樂的亞倫其實不是真正的快樂。
熱情沒有極限嗎
後來,我有好幾次都看見了自己的極限,也認清自己沒辦法永無止盡地陪伴或照顧別人,因為我自己也受傷了。後來才了解,為他人付出的善意或許每個人都有,但並不是每個人都具備能力,或處在合理的情境下。預先評估自己的能力、判斷當下的情境是否合理,總好過看見極限之後,才忍不住自問:
「為什麼我沒有善待自己?」
有人說,是因為我們心中仍有希望,因此我們繼續付出與等待,期待往後的生活仍然是美好的。直到我們耗盡力氣,感覺自己再也不是原本的自己;直到我們覺得咖啡不苦、苦瓜不苦、運動也不苦了,因為它們再也比不上生活帶來的苦。品嚐著酸苦的食物、感受著肌肉的痠痛,說不定還覺得舒服多了。
人生不必是極限運動
後來才明白,盡量不要把自己的人生變成極限運動。對自己好一點的意思是,我們怎樣對待重要的人,就也那樣對待我們自己。為別人付出的時候,也為自己做同樣的付出。怎樣照顧重要的人,也比照相同標準照顧自己。我們不會對重要的人做的事,也不要對自己做。我們不願意別人用某種方式對待重要的人,也不要讓別人用那種方式對待自己。
別再說因為誰很重要,所以我們不斷地為對方付出。只要調換立場之後,就會發現,對方有沒有替我們做什麼事情,重要性不是那麼強。我們喜歡的是和重要的人相處的感覺,而唯有對方是開心的,我們才會感到開心。所以說,與其想著要讓別人開心,更重要的是也讓自己開心;自己開心了,對方也會感到能夠放心相處。
最後,即使身為照顧者,我們仍保有這些權利:我們有權善待自己、尋求其他管道協助或他人的幫忙、有權保留個人的生活、拒絕罪惡感、大方地接受回饋、做自己的生涯規劃。如此,我們能夠更好地照顧對方,也能在重要的人離開之後,繼續過自己的人生。
關於照顧者權利
1. 「我有權利照顧自己,這不是自私!」照顧者的十大權利
https://www.ilong-termcare.com/Article/Detail/123
2. 家庭照顧者的權益 – 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
https://www.familycare.org.tw/abou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