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不是曾經聽過作家吳文超談欣賞的作家,我可能不會把張曼娟的《海水正藍》從垃圾桶撿起來,這就是我和此書離奇的相遇。這本短篇小說寫的大部分是沒有結果的愛情,少部分是扭曲的友誼以及親情。正當我以為會順順地把書看完,最終章的《海水正藍》卻讓我覺得很深刻,尤其台灣顯然有千千萬萬個被忽視的小彤。
小彤的故事
小彤的媽媽在他七歲的時候提出離婚,爸爸則用子女的監護權來交換同意離婚。離婚後媽媽去了澳洲,媽媽離開之後,小彤非常思念媽媽。但爸爸不希望小彤一直想著媽媽。爸爸希望小彤能夠重新開始新的生活,也希望自己的付出能被小彤接受,然而爸爸和女友用了比較強硬的管教方式,想讓小彤盡快忘掉媽媽。
小彤因為生活太過痛苦,三番兩次偷了錢逃家,帶著三歲的妹妹搭車逃到淡水外婆家,因為那裡的大人能讓他感覺到被關愛。然而,儘管年紀小小的他做出這麼大的嘗試,外公、外婆、小阿姨卻都無可奈何,只能放手讓小彤被爸爸和女友接回家。小彤覺得失去媽媽,也無法從原本親近的人身上得到庇護。
小彤在尚未懂事的年紀,經歷了和照顧者的分離,這對小孩來說是巨大的生活變動,有時也很殘酷。小彤最後一次逃家是在颱風天,他悄悄回到外婆家,沒有驚動任何人,只帶走他信任的小狗莉莉。颱風天失蹤的小孩和小狗引起了騷動,所有人都陷入擔憂之中,爸爸第一次讓步,說如果找到小彤,就讓他在外婆家待兩天吧。
小狗莉莉在風雨變小之後,傷痕累累地回到家中,眾人從牠身上的沙子,想起小彤應該是去了海邊。警察在海邊搜索之後,發現了小彤的遺體,年紀小小的他最後葬身在喜歡的海裡。直到眾人替小彤舉行葬禮,小彤才終於見到所有他想見的家人。
離婚時,小孩是什麼呢?
這篇真的是悲劇,但有些地方也頗真實。首先是協議離婚時,雙方為了儘快分手而用小孩交換離婚,有些人則會考慮誰的經濟比較寬裕,而把監護權給予經濟條件比較好的一方。但是在良好照顧的前提下,對小孩來說,重要的卻是不要輕易跟照顧者分開(對照顧者來說,和小孩分開也是悲傷的經驗)。除了基本的生活條件,提供小孩陪伴跟愛,是對他們一生的祝福。
再來是離婚後,這故事裡完全沒有人在滿足小孩對安全跟愛的需求,也完全沒有人在聽小孩說話,即使小阿姨聽了,也沒辦法有實際的作為。是說小孩逃家,庇護他幾天有很難嗎?媽媽就這樣去澳洲了,就算小孩經常發出需要媽媽的呼喚,也沒有改變心意。爸爸跟女友沒有善待小孩,片面用自認為對小孩好的方式去照顧,無視小孩表達的痛苦和需求。
外婆一家人也給我很沒用的印象,明明小孩三番兩次逃家求救,卻又把小孩送回他不想去的地方,真的是可憐吶!身為一個成年人,在說自己無可奈何之前,想想毫無反抗能力的小孩是否比自己更無奈;在說自己付出了很多,小孩卻不領情之前,想想小孩說他想要什麼。最後,雖然小說是虛構的,但小彤父母離婚前不妨參考一下律師的建議:
離婚後一定要爭到小孩監護權才安心?呂秋遠告訴離婚爸媽10件事:沒能力「照顧」就該放手

後記:寫一本暢銷30年的書不知道能不能財富自由(圖片為書店分潤連結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