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續上一篇的內容《寫作是誠實面對人生的困難》,或許有人會認為,痛苦地寫作、描繪出無與倫比的人間悲劇,是不是對這個世界比較有意義?想要成為文學巨擘,理應要體驗一些痛苦,再將它以文字的形式,傳達給讀者?偉大的作品,是否必須透過這種方式產生?
我能承受回想的痛苦嗎
我認同那些描繪痛苦的作品有它的價值,但也會好奇,作品裡面是誰的痛苦?假如是作者自己經歷過的痛苦,那麼再次書寫的時候,將會重複經歷那些痛苦,這時應該要考慮,寫作的人是否有辦法承受?
如果說,作者難以再次承受經歷的痛苦,卻又試圖去描繪那些痛苦的經歷,選擇這樣做並不是很健康,畢竟這會對作者帶來傷害。也許作者認為傳達痛苦的經歷對世界有莫大的意義,但如果把「對世界的意義」和「對自己的痛苦」同時放在天秤上,衡量之下哪一個會比較重要?
用自己的天秤衡量重要性
用自己的天秤衡量看看,一個是每天從寫作中感受痛苦,長期過著痛苦的生活,而作品可能會對世界產生意義,一個是換題目或換方式寫,長期過比較開心的生活,而作品也可能對世界產生意義,天秤的哪一邊會比較重(要)?而這把天秤,必須是自己的天秤,而不是家人的天秤、朋友的天秤、學校的天秤、公司的天秤、老闆的天秤、網友的天秤、或者社會的天秤。
換句話說,這把天秤只跟自己的價值觀有關。作者認為重要的事情,其他人可能覺得不重要;作者認為不重要的事情,其他人可能覺得很重要。然而,在衡量重要性、做選擇的時候,比起考慮其他人的意見,更重要的是聆聽自己的聲音。
做有意義的事情很重要嗎
一般情況下,做有意義的事情,能為我們帶來比較正面的感受。做有意義的工作,也會提高我們對自己的評價。而如果我們希望意義也能夠帶來快樂,那就要問:做某件事情的意義,是用自己的天秤量出來的,還是用別人的天秤量出來的?只有用自己的天秤量出來的「有意義」,才是真的有意義。
如果不是一般的情況,當我們嘗試寫作自身經歷的痛苦,也認為將會寫出有意義的作品,但過程中卻感受到很多痛苦,尤其當作品需要耗費長時間才能完成時,以下三件事情值得考慮:
一、我是否認為這個寫作有意義?是我認為有意義,還是別人認為有意義?
二、我是否能承受長期寫作帶來的痛苦,每次寫作都有可能再次經歷痛苦?這些痛苦可以透過更換題目或是更換寫作方式來消除嗎?
三、如果把「寫作的意義」和「開心的生活」同時放在天秤上,哪一個對我更重要?
有時我們會因為感覺到「有意義」而過度付出自己,很少想到自己是否能夠承受過程中的不愉快,以及結果不如意時的失落。就像打遊戲開寶箱一樣,我們期待在經歷備受折磨的過程之後,終將獲得喜悅。但比起結局,對我來說今天的心情重要多了,可以保持這樣的狀態,並持續做有意義的事情,這樣就很好了。